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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的通知
时间:2015-11-20  来源:  供稿人:教研办   审稿:   浏览: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开课教师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可以由教师一人开课,也可以由一人牵头,多人合开。
  2、课程学时与学分原则上应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开课教师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超过2门,同一门课程的课堂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申请程序
  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教师申请
  开课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素质课开课申请,填写申报内容后提交送审(操作说明见附件1)。开设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已录入课程库,申请教师可直接选择;需要新增的课程则需将各类信息填写完整,并向所在学院提交1份纸质版新开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课程申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同意开课后由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新增课程申报表经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3、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同意后予以开设,新增课程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录入课程库。

三、为推进通识教育选修课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教学”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鼓励教师在学校选定的网络课程平台选择相关课程开展线下教学辅导。辅导教师按课程学分要求完成线上答疑及不少于1个班的见面课,可获得课程学分所对应的满工作量的75%。教师选定网络课程后,按照新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方式在教务管理系统申报。学校选定的网络课程平台如下:

全国地方高校优课联盟课程平台http://szu.benke.chaoxing.com/

超星尔雅课程平台http://erya.chaoxing.com/
  四、非学科性学院教师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需根据课程内容,依托相关学院进行申报。
  五、选修课一经申请开设,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提出停课要求。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做好开课准备,在教学过程中加强课堂管理。
  六、请各学院通知相关教师申报, 并于2015121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完毕,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许紫薇

联系电话:88663580

附件:1、湖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操作说明
     2、湖北大学新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
                       

教务处

2015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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